不正當競爭
摘要:不正當競爭的法律界定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。為了防止和消除限制競爭和不正當競爭行為,從而達到保護和鼓勵“競爭”這一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動力源泉,促進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目的。違反規定的,給予責令停止違法行為、沒收違法所得、罰款、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反不正當競爭是調整企業競爭行為的規范。
相關法規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
第十二條 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,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。
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,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,實施下列妨礙、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:
(一)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,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,插入鏈接、強制進行目標跳轉;
(二)誤導、欺騙、強迫用戶修改、關閉、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;
(三)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;
(四)其他妨礙、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。